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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县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

时间:2025-01-16 16:00:2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2025116日在临夏县第十八

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临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慈海林



临夏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116日在临夏县第十八

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临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慈海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临夏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诚履职、锐意进取,积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步。

一、加强政治建设,在强化思想引领中提升检察素能

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把讲政治贯穿于检察监督的各环节、全过程,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一)深化政治建检,筑牢思想根基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三抓三促”行动、“铸忠诚警魂”活动,开展以习近平总书记讲话摘编为主要内容的“每周一学”48期,党组集体学习24次,交流研讨7次,检察长上党课4次,政治轮训1期引导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坚持党的领导,筑牢政治忠诚积极接受、主动配合全省政法系统政治督察,全方位接受检视、全过程查漏补缺。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委、县委政法委报告重大事项、重要工作18次,围绕全县中心大局,研究制定了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13项工作措施。坚持把执行党的政策与执行国家法律统一起来,紧密结合全州执法监督工作会议精神,以优化“两项监督”体系为目标,在县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开展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督导,延伸开展对基层法庭、派出所的联合监督,推动执法监督与法律监督贯通衔接在法治轨道上维护稳定、服务发展、深化治理,忠诚捍卫党的绝对领导。

(三)夯实党的建设,筑牢战斗堡垒。精心打造“铸忠诚检魂·聚建功合力”党建工作品牌,制定“党建+”五年工作计划,推动党的建设和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的深度融合。建成集学习教育、交流观摩、智慧团建为一体的党建文化长廊和党员活动室,在持续强化党性修养的同时,与州内外其他基层党组织常态化开展结对共建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创新主题党日活动形式,为党员干警过“政治生日”,利用党建沙盘组织干警线上参观红色教育基地80余人(次),党组织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2024年度“党建+宣传”工作实绩被甘肃法治报等媒体宣传报道23次,1名干警获评“甘肃政法宣传优秀通讯员”,通过党性锤炼、先锋引领,营造了全院上下同心同德、精诚团结的良好氛围,形成了苦干实干、共谋发展的良好局面,高质量党建引领作用不断凸显。

二、坚持同频共振,在服务保障大局中彰显检察担当

坚持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把检察工作摆到全县发展大局之中去谋划和推进,全力守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一)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公共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起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62件63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12件18人,盗窃、诈骗等侵财类犯罪33件43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35件42人。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发生在家庭、邻里之间的轻微伤害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33件38人,最大限度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建议行政机关对21名被不起诉人进行行政处罚,着力解决轻微刑事案件不起诉后,非刑罚处罚不到位问题,发挥好“宽”的警示教育作用,有力有效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二)聚力助推乡村全面振兴。聚焦“五大振兴”,以强有力的工作措施助推和美乡村建设。严厉打击破坏农村安全稳定的各类刑事犯罪,提起公诉158人,探索开展“治理检行”走乡村活动,巡回重点村镇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及预防电信诈骗等法治宣传3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8万余份,化解矛盾纠纷34件,努力营造家庭和睦相处、邻里互谅互让、乡村和谐共兴的法治氛围。针对教育、卫生、安全等问题,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书》15份,向刑事案件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万元,办理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案10件41人,帮助追回拖欠工资30余万元。筹资8.2万元解决掌子沟乡办公场所房屋漏水等问题,改善了联系乡村办公生活条件。

(三)奋力守护蓝天碧水青山。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检察实践中,坚决扛牢黄河上游生态安全的政治责任。结合生态环保督查反馈线索,开展检察监督38次,发出环境治理类《检察建议书》26份,开展督查回访30次。与青海同仁市、甘南州等地基层检察院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召开联席会议2次,联合开展跨省跨区域巡河2次,解决大夏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问题4项,在莲花、河西等乡镇开展《黄河保护法》专题宣传5次,常态化开展无人机巡林、巡河11次,不断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四)倾力打造更优营商环境。扎实开展“检察护企”行动,制定实施了14项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的措施,组建工作组赴全县各乡镇持续开展不良贷款清收。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件5人,提起公诉14件17人,挽回经济损失60余万元。畅通12309企业服务绿色通道,进一步发挥检察官一对一联系企业、检企联席会议等制度机制优势,制发检企联系卡、“检力助企”宣传手册130余份,深入企业宣讲法律法规26次,座谈交流6次,帮助完善管理制度3项,提高企业风险防控能力,营造良好的营商法治环境。

(五)助力反腐败斗争和社会治理。强化监检配合制约,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2件,提起公诉4人。以公开审查听证为突破口,巡回各乡镇进行法治宣传、问题摸排、矛盾化解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推送相关公益类短信1.6万余条,解答群众咨询578件,征集意见建议56条,摸排社会治理相关问题线索15件,解决法律纠纷5件发出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书》4份,以强有力的工作举措推进主动创稳走深走实。协调政法各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繁简分流、简案快办工作机制,推动了办案质效和执法公信的双提升,促进了执法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站稳人民立场,在落实司法为民中践行检察初心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守司法为民检察初心,以诉源治理抓前端、治未病,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做优做实人民至上提高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综合施策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3件4人,决定不起诉4件7人,成功办理了全县首例未成年人精神损害赔偿案,县法院采纳了支持起诉意见,开展心理疏导41人,联合帮教25人,亲职教育40人,发出《督促监护令》10份。以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溯源治理为着力点,发出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书》2份,不断优化校园周边环境。高质量打造“明德润法·行稳致远”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组建法治宣传小分队巡回全县25个乡镇开展针对性特色普法宣讲60余场次,受听学生累计达18000余人;协调教育等九部门制定了未成年人强制报告联席会议机制,常态化开展强制报告进学校、进医院等“六进”活动80余次,对1名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责任人,建议其主管部门进行了追责处理;在临夏县漓水中学建成250平方米的全州首个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受到社会各界及省内主要媒体的高度关注,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等部门共同确定为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中心。截至目前,已有70余所学校、8300余名学生到基地开展观摩研学活动。

(二)多维普法提升群众法律意识。联合妇联、团委等部门,针对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等问题隐患,高标准打造了“崇德尚法·和美幸福”法治宣传工作品牌,采取家庭暴力伤害案件在嫌疑人所在地进行公开审查听证、案件当事人现场具结悔过、伤害案件回访考察、起诉案件当庭批评教育等方式,通过村民知情大会、社区活动等有利契机,进行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专题宣传30余次,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疏导排查2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用品3000余份,强化妇女儿童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促进家庭和睦,基层稳定,社会和谐积极适应新形势、新媒体网络环境下的法治宣传需求,拍摄微电影、微动漫及情景剧11部,其中部分作品在全国检察新媒体创意作品展播、平安甘肃“三微”作品大赛中获奖。与此同时,与县融媒体中心联合推出普法系列栏目《三关检说》,目前已播出5期,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三)自觉接受监督打造阳光司法。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增强“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政治自觉和法治自觉,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社会各界监督之下,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工作2次,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法治宣传和刑事检察工作各1次,走访人大代表28人(次)。在案件评查、出庭公诉、检察听证等办案活动中,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46件(次),听证员参与案件公开审查听证33件,接待律师阅卷46件(次),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6件(次)。深化检务公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代表举办“检察开放日”4次,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规范行使。

四、深耕主责主业,在坚守公平正义中强化检察监督

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持续深化刑事检察。受理审查逮捕59件72人,批准逮捕50件59人;受理审查起诉221260人,提起公诉163件179人;依法提前介入疑难复杂刑事案件14件,监督立案1件,监督撤案4件,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21件(次),追赃挽损30余万元,促成刑事和解12件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管理不到位及刑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向司法局、看守所发出《检察建议书》14份,《纠正违法通知书8

(二)精准强化民事检察。受理民事监督案件12件,发出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检察建议书》2份,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书》1份,再审《检察建议书》1份,均被法院采纳。派员旁听民事庭审活动16次,调阅民事卷宗50多件,开展民事案件强制执行现场监督12次。

(三)积极拓展行政检察。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促进司法公正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双重作用,主动走访行政执法部门20人(次),协同化解行政争议7件(次),发出《检察建议书》5份。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32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意见书》21份,均被采纳

(四)依法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密切关注生态环境、食药安全等领域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问题,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28份,均被采纳并予以整改。针对田间地头的“白色污染”,向相关乡镇发出检察建议后,推进了加厚农膜的推广使用,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五、坚持强基固本,在提升作风能力中锻造检察铁军

聚焦理念和能力现代化,一体抓好队伍教育、监督、管理、提升,努力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一)持续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主动对标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的新要求,毫不动摇把“严”的基调贯彻落实到队伍建设的全过程。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举办读书班13期,开展研讨交流6次,邀请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组开展警示教育4次,纪律作风专项督查3次,引导干警自觉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填报相关事项13压实“一岗双责”责任,开展廉政谈话、集体谈话135人(次),对班子成员逐一开展“廉政家访”,筑牢廉洁自律防线。

(二)全力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健全完善干警轮流领学、道德讲堂、评先选优等机制,开展检察沙龙7期,红色经典诵读15期,学习政法英模典型事迹6次积极发挥请进来、走出去、传帮带作用,参加上级院《陇原大讲堂》等线上培训500余人(次),选派干警参加脱产培训16人(次),邀请党校教授、上级院业务专家开展专题讲座9人(次),利用结对帮扶契机,开展挂职锻炼、业务交流24人(次),教育引导干警苦练内功、勤修外功,不断强化业务素能,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取得新进步,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在于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在于政府、政协各位代表、委员、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工作,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执法办案和工作大局结合的还不够紧密,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措施不多、力度不够;二是队伍整体素能与新时代新要求还有差距,司法理念需持续更新,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智慧检务建设相对滞后,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工作成效还不明显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薄弱环节,破解制约难题,做好巩固提升


2025年工作打算


2025年,临夏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更加有力的举措统筹推进“四大检察”现代化,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为奋力开创中国式现代化临夏县实践新局面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一是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进一步深化党建引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一体学习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科学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严格依法履行检察职责,更好维护司法公正、服务法治政府建设,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二是坚持以服务大局为使命,进一步强化法治保障。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推动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促进解决社会治理中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法治环境。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在带头做好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规范检察履职行为的同时,监督纠正执法司法等突出问题,促进提升涉企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的全过程监督,积极推进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相衔接,着力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积极推进简案快办,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持续扩大案件公开审查听证,稳步推进主动创稳,进一步深化“检护民生”行动,围绕老弱病残幼权益保护,探索建立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帮教机制,依法逐步拓宽公益诉讼办案领域,以个案、类案办理为突破口,推动溯源治理,促进综合治理,努力实现检察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是坚持以队伍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淬炼优良作风。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领导班子建设为抓手,以业务能力提升目标,推动党建、队建、业务融合发展。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完整准确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依法依规落实办案责任,把队伍素能建设作为检察业务提质增效的长期性、基础性工作,探索开展重点案件观摩评议活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切实增强法律监督水平,锻造高素质检察队伍,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检察工作使命崇高、责任更重!临夏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守正创新、巩固深化、完善提升,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夙夜在公的为民情怀,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全面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临夏县实践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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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用语说明


1.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即:2023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在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要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在实体上确保实现公平正义,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在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做到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

2.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也称“两法衔接”,包括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正向衔接和司法机关向行政执法机关移送行政处罚案件的反向衔接,是检察机关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衔接配合,共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

3.“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最高人民检察院自20242月起开展的专项行动。

4.检察建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检察院行使法律监督职权,可以进行调查核实,依法提出检察建议,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并及时将采纳检察建议的情况书面回复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主要包括再审检察建议、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等。

5.“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20242月至12月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的专项行动,围绕就业、食药、社保等民生热点以及劳动者、消费者、妇女等重点人群,聚焦一个地区、一类人群、一个行业等突出问题,重点加强民生司法保障,运用法治“力度”切实提升民生“温度”

6.司法救助。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

7.“三个管理”。是指最高人民检察院强调要把检察管理从简单的数据管理转向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上来,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8.检察听证。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邀请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人民调解员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人员以及专家、学者等其他社会人士参加,采取公开听证的形式,对当事人阐明案件认定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对相关问题进行解释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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